桃園火車站前商圈被叫「弟弟」 上班族不到1個月被騙走32萬元


桃園地院。(資料照)

2022/06/18 13:0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劉姓女子2018年間在桃園火車站前,佯裝沒錢買奶粉尿布的單親媽,隨機向路人借錢紓困,蔡姓上班族好心掏出2000元幫忙,豈料,劉女食髓知味陸續以孩子生病等理由詐騙,蔡男前後借了32萬餘元才「清醒」報案,桃園地院法官查出根本沒有買奶粉尿布或就醫等紀錄,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劉女7月徒刑,並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

蔡男是普通的上班族,與劉女素昧平生,他說,2018年10月26日晚上6點多,他在桃園火車站商圈等公車準備上班,突然聽到劉女喊他「弟弟、弟弟」,希望借她一點錢給小孩買尿布、奶粉,他出於好心掏出2000元,劉女留下他聯絡方式,後續就開始以小孩發燒及皮膚有問題,或是她角膜潰瘍需就醫、要清償當鋪借款、繳機車分期付款等理由,不到1個月跟他借了32萬2000元,隻字未提怎麼還款,只給了1本領收簿為憑,懷疑劉女根本就是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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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矢口否認有任何詐欺取財犯行,辯稱與蔡男在路邊認識,因小孩那時沒有奶粉、尿布,她就在路邊尋求幫助,一個人一個人問,看有沒有人能幫她,跟蔡男借錢時有說等能力好時慢慢償還,也有在領收簿寫上借錢原因、金額;劉女辯護人亦稱,劉女並未施用詐術,蔡男也沒有財損。

法官針對劉女所稱的借錢理由調閱相關紀錄,「沒錢買尿布、奶粉」部分,劉女提出的購買藥局,根本沒有她的消費紀錄;劉女聲稱孩子發燒、皮膚有問題要就醫,借錢後卻無帶孩子看診紀錄,醫院、診所查無相關資料,其他理由也無法如實提出單據,蔡男誤信而出借金錢,不採信劉女及辯護人說詞,此外,劉女在法庭上表示有意願要調解卻未到場,足見她有以不實資訊誆騙蔡男,已屬詐術行為無訛。

審酌劉女正值青壯卻冀圖不勞而獲,以各種名目一再設詞誆騙,且犯後始終否認、態度甚差,告訴人受損金額32萬餘元非低,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她7月徒刑,並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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