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5 23:53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民進黨新系市議員參選人朱明宏之前向南市黨部陳情,指控同黨湧言會參選人陳皇宇犯詐領健保費案緩起訴,認為民進黨應該加強審核參選人身分,但陳皇宇昨到南檢提告誹謗,而今天朱明宏拿出緩起訴書,要向大眾解釋什麼是「緩起訴」,他表示,即使緩起訴仍有犯罪事實,但只是檢方給被告改過機會,未進入審判階段,所以今天到南檢提出誣告告訴。
民進黨內市議員參選人互相提告的糾紛,是朱明宏在昨向南市黨部陳情引起,他向市黨部表明,同選區參選人陳皇宇曾因詐領健保費案,檢方做出緩起訴處分,如果不加強審核參選人的背景,可能會造成民進黨形象受損,陳皇瑜則認為朱明宏抹黑,昨天到南檢提告誹謗、妨害名譽,今天朱明宏也到南檢,要求與陳皇宇直球對決並提告誣告,要陳皇宇無論初選如何不要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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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朱明宏提出賭注,他露出部分緩起訴書內容,要陳皇宇把過去的經歷攤開來,如果他所說的是事實,要陳皇宇退出選舉,反則換他離開,並且要透過這次事件,告訴大眾什麼是「緩起訴」;「緩起訴」是檢察官的處分權,這個意思是指,當被告與犯罪事實都已經確認,但檢察官希望給被告悔改的機會,所以才會做出的處分,意思就是看被告悔悟的表現,決定是否要進入審判階段。
但是,緩起訴不是什麼罪都適用,刑訴法253就規定,如果是犯下「重罪」也就是是如死刑、無期徒刑,或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不適用於緩起訴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