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哥」誣婦人確診還潑糞、逼車 被判賠24萬


「煙火哥」邱銘祥因與藍婦就車禍賠償無法談妥,不但散布藍婦確診的假訊息,還潑糞、逼車,遭判賠24萬元。(資料照)

2022/04/13 12:5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網友戲稱為「煙火哥」的新北市男子邱銘祥,因與藍婦就車禍賠償無法談妥,竟不實散布藍婦確診還潑糞、逼車。台北地院刑庭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等3罪,併判邱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北院民庭近日再判邱男應賠償藍婦24萬元,可上訴。

2018年間,邱男與藍婦發生車禍,因賠償金無法談妥,邱男多次前往藍婦居住社區放火,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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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邱男並未記取教訓,去年5月17日雙北疫情三級期間,邱男開車在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沿路發放假訊息傳單,指藍婦前往醫院自費快篩後確診,卻不遵守防疫規定,找人施壓得以居家隔離,也不用不通報衛生署,還曾外出到大賣場及速食店。

邱男的傳單也指「就是有這種自私自利的人存在」,自己也因為曾跟藍婦接觸過而確診,他說:「藍婦還在外面趴趴造,新店人們,早點發現早點治療,晚了我相信醫護體系遲早會垮的,到時候也沒那麼多病床,總之,是王八蛋害你們的」;邱男隨文附上藍婦個資。

邱男事後被藍婦提告,他又被查出去年2月1日晚間拿糞水穢物朝藍婦丟擲,同年4月12日見藍婦搭兒子的汽車出門,尾隨在後並沿途逼車。

北院刑庭認定邱男3次犯行分別觸犯「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強暴侮辱罪、強制罪,各判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

藍婦另在民庭主張,邱男恐嚇、騷擾等行為持續近2年之久,害她的工作、家庭生活均嚴重受到影響,求償120萬元。但邱男認為藍婦仍正常持續上班,還用臉書傳訊息稱:「信不信我玩死你,告就告死你」、「我在立法院上班你玩得過我嗎?」、「先讓警察搞你,後面還會有我很多兄弟搞你跟你家人」,可見藍婦精神並未受到重大傷害,拒絕賠償。

北院民庭指,武漢肺炎至今仍受各方高度關注,指摘他人隱瞞自身確診,會貶損其名譽,且邱男在公眾往來場合對藍婦潑糞、逼車等,會使藍婦感到羞辱,故藍婦的精神確實受到損害,加上藍婦否認傳訊息嗆聲,判邱男應賠償藍婦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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