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1 17:0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7歲徐姓男子未曾去過桃園市龜山區某餐廳消費,卻用自己及34歲吳姓妻子帳號,在店家臉書頁面及Google商家評論「超雷」、「超難吃」,留言期間店家根本沒營業,夫妻倆挨告後反嗆要檢舉店家,近日被桃園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該店位於林口長庚醫院附近,徐男、吳女與店家素不相識,也未曾前往消費,徐男於2020年2月7日,用自己帳號在店家臉書及Google商家評論,狂刷負評「超雷,老闆態度又差,去了保證後悔」、「超雷,老闆娘態度超差的,去了保證後悔,後來才知道,原來住附近的人根本都不想去」,隔沒幾天又借用妻子帳號留言「超難吃的,而且女店員的態度真的讓人不敢再領教」,店家發現留言時間根本暫時停業中,報案揪出徐男夫妻檔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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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一度辯稱,兒子住院期間曾去外帶餐點,買的麵食且附麵包,吳女卻稱徐男買的是蛋糕類,不僅與店家調出的消費紀錄不符合,店家也沒賣蛋糕類產品,證明徐男根本未前往消費;店家另證稱,提告後徐男曾私下傳訊「做生意就是和氣生財」、「你們前陽台違規」、「廣告牆面沒申請」、「招牌燈外露」、「很多地方沒有符合規定」、「你們堅持要提告,我也一定去檢舉」。
檢方依據店家提出的證據,及徐男兒子住院期間店家營業狀況,認為徐男確實沒前往消費卻留負評,吳女則明知丈夫要留負評仍出借帳號,依加重誹謗罪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