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家變 總裁告長子/法院判長子還3公司 吐2千萬


1111人力銀行總裁
林文雄向長子提「
請求返還借名登記
公司資本額」民事
訴訟。 (資料照)

2022/06/30 05:30

〔記者溫于德、李靚慧/台北報導〕1111人力銀行總裁林文雄向長子林中一夫妻提起「請求返還借名登記公司資本額」民事訴訟。台北地院根據林文雄提出的證據及證人說法,認定東南亞人力資源管理顧問等三家公司確實由林文雄設立、出資及經營,判林中一夫妻須把三家公司變更登記回林文雄名下,同時退還共二○○○萬元資本額。

某週刊昨報導,現年八十一歲的林文雄會向林中一夫妻提告,原因可能是林文雄的四○歲三房前年生下一子,導致第二代接班人突增一人。1111人力銀行回應,為避免浪費公眾資源,恕本集團不對外發表相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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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雄主張,民國八○年代起,聽聞政府將開放引進外籍移工,因而創立「東南亞集團」,並設立相關事業單位如外籍移工通訊社、東南亞移工供應資訊社,以擴大營業規模。

林文雄同時申請設立東南亞人力公司,也與林中一約定以林中一名義登記為該公司股東及負責人,之後為了擴張經營規模,再度與林中一約定由林中一擔任東南亞真好公司股東及負責人,另與媳婦約定由媳婦擔任東南亞國際公司股東及負責人。

林文雄強調,他才是東南亞人力、東南亞真好、東南亞國際等三家公司的實際設立、出資及經營者,提告要求終止借名登記,並退還三家公司共二○○○萬元資本額。

林中一夫妻則稱,東南亞人力公司是由父子共同出資設立,林文雄占股四五%、林中一占股五五%並擔任負責人,否認借名登記關係,東南亞真好、東南亞國際兩家公司也都不是林文雄出資設立,拒絕返還。

北院根據林文雄提出「林文雄總裁調令與交接指派」,認定林文雄在集團中具有最終決定權,且依林文雄的另外一名兒子與集團員工等人的證詞可知,林文雄主導三家公司並調配資金、人事,因此判林中一夫妻須將三家公司變更登記回林文雄名下,同時退還共二○○○萬元資本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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