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離岸風電龍頭沃旭,在台首座風機開始發電。(沃旭提供)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2050淨零碳排目標下,風力發電擔任我國再生能源要角,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今日審查沃能一號、二號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但因開發單位沃旭能源對鳥類撞擊減輕對策、海纜鋪設、風機打樁噪音、海域施工安全及緊急應變等方面仍未完備,遭環評委員打回票,要求補正再審。
沃旭能源規劃在苗栗及台中外海設置新風場,沃能一號離岸最近距離約45公里,風場面積約為205平方公里,規劃裝置容量將達到2.4GW;沃能二號離岸最近距離約42公里,風場面積約為50平方公里,預計設置風場裝置容量600MW。兩風場選用風機單機裝置容量規劃採用14至16MW,風機間距大於700公尺,葉片及葉片間距大於400公尺。
沃旭能源指出,水下基礎規劃採用管架式基樁基礎、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作為風機水下基礎的預選類型;管架式結構將為三腳式或四腳式。基樁基礎是以打樁方式將基樁貫入海床,而負壓沉箱基礎則是全球最先進的技術,利用壓力差使基礎沉入海床面下,無須進行打樁,能減少水下噪音擾動海洋生物的問題。
與會的漁民權益及環境永續中心代表指出,該區域是當地漁民常用海域,應降低風場對漁業活動的影響;並呼籲沃旭能源直接採用負壓沉箱基礎,以降低對海洋生物的影響,若屆時工程技術不足,再採取環差變更。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也表示,沃旭能源並未處理非打樁噪音的負面影響,過去彰化大西南風場出現監測噪音超標,是船舶運輸所造成,而非打樁,但鯨豚不會區分噪音源,呼籲沃旭應將噪音漏洞補起來。
環評委員則說,台灣海峽劃分多處離岸風電的風場,已經陸續進入開發階段,各風場可能造成的整體衝擊應一併考慮,要求沃旭能源蒐集鄰近離岸風力發電計畫預定施工期程規劃,分別就施工及營運階段的累積影響進行整體環境衝擊評估,並要說明與其他風場聯合設立鳥類監測系統的具體執行方式。
此外,由於當地海底電纜通過範圍屬於傳統捕魚區域,以及近岸又有天然氣管線通過,環委也要求沃旭能源承諾海纜規劃路線應符合經濟部能源局規劃的共同廊道範圍;除特殊情形外,海纜埋設深度至少1.5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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