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8 05:30
「潑油後點燃衛生紙引大火」
〔記者洪美秀、張文川/綜合報導〕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輪胎行本月十五日發生逆子陳彥翔縱火,造成一家三代八死慘劇,當天深夜陳嫌落網,戒護就醫時稱,他在門口潑汽油後,嘴上叼的菸不小心掉落才引燃汽油釀災;不過屋主陳父隔天到警局製作筆錄,還原事發經過的說法與凶嫌大相逕庭,陳父說,次子潑油後,點燃衛生紙丟出引發火勢。陳父的證詞顯示,陳嫌是故意縱火而非意外,等同打臉企圖為自己殺人行為脫罪的陳嫌。
檢警追查,陳嫌與父親當晚爭吵離家後,陳父將四輛機車牽進鐵皮屋,拉下鐵捲門準備打烊,此時陳嫌買汽油返回,朝屋內機車處潑油縱火,犯後待在現場,落網時承認所為,初步辯稱一時氣憤才去買汽油,只是想嚇嚇父親,不料兩人拉扯時,叼在嘴上的菸掉落引發火勢,他一度要衝進火場救人,因火勢凶猛被父親拉回。陳嫌昨仍在醫院插管治療,意識清楚,還無法製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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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父則告訴警方,陳彥翔是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後丟在地上,瞬間引發大火,在二樓的家人聽到爭吵下樓察看,發現店門口起火,急忙衝上二樓救小孩,再也沒有下來。
殺至親可判死
若過失致死 最重僅判五年
法界人士說,陳男在唯一逃生口潑汽油,蓄意點火,具有放火殺人的直接故意,預謀殺人且造成包括尊親屬在內的八人死亡結果,案情符合可判死刑的「最嚴重罪行」。
至於凶嫌「菸是不小心掉落才引燃火勢」說詞,意在表達「著火、家人死傷非其本意」,這是避重就輕往恐嚇危害安全罪、失火致死罪方向自辯。
律師周武榮說,蓄意縱火殺人,直接故意最重可判死刑,間接故意縱火造成重大傷亡,近年司法傾向不判死刑,比如湯景華縱火案造成六死即為一例;如果不慎引發失火而過失致死,刑責僅五年以下,但陳彥翔已先故意潑灑汽油,恐怕難以輕罪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