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5 05:30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檢警偵辦成功大學化工博士、前中央研究院基因體中心博士後研究張恩銘涉嫌製毒,發現他僅為了四十萬元借款,以及每次檢驗毒品純度、品質的三千元至一萬元報酬,鋌而走險犯案,不僅自身學術清譽染上汙點,且涉犯可處七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的製造第三級毒品罪,可說是得不償失。
檢警調查,張恩銘專長是生物萃取、萃取物機能分析;他因在中國經營清潔劑生意,清潔劑外洩致廠房污染又沒錢賠,販毒集團主腦蕭光哲獲知後拉他入夥擔任集團製毒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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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張嫌為了蠅頭微利,利用本身的化學專才,與製毒集團狼狽為奸,組織毒品「製、販、運」一條龍,嚴重危害社會,犯後毫無悔心,飾詞狡辯,請法院從重量刑。
律師何皓元分析,張嫌被控製造「喵喵」毒品部分,涉製造第三級毒品罪,而他另持有K他命、搖頭丸等毒品部分,則涉持有第二級毒品,及第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超過法定標準五公克罪嫌,兩部分犯罪時間、行為態樣、目的、犯意均有別,法院應會予以分論併罰。
何皓元表示,至於後者,法院可能會從一重以法定刑較重、可處兩年以下徒刑的「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超過五公克以上」罪論處,但若可區分各項毒品持有的時間,且各次持有行為,均有相當間隔或不同地點,亦可能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