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婦為一張罰單觸民刑法 1800變罰7.1萬


資料照

2022/04/24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好貴的一張罰單!基隆市江姓婦人騎車闖紅燈,被兩名警員攔下開了一千八元罰單,她一時惱怒,連珠砲般飆罵兩名警員「米蟲、吃屎、神經病」,被警察的密錄器全都錄;刑事上她被判處拘役卅天,得易科三萬元罰金,員警提出附帶民事求償,法官也判她應賠四萬元,加上罰單一千八,江婦將一舉失金七萬一千八百元。

判決指出,四十五歲江婦去年七月騎車至基隆市信一路、義三路口時闖紅燈,基隆市警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陳姓女警與林姓男警巡邏發現,追至仁一路、愛五路口,將江婦攔下開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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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婦不滿被警察開紅單,辱罵二員警「米蟲」,還罵陳員「吃屎」,罵林員「神經病」,爆粗口的全程都被警方身上的密錄器拍下,警方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將她送辦,檢方起訴。

辯飆警是口頭禪 無效

基隆地院審理時,江婦坦承因不滿被開單,才與兩名警員發生爭執,但她沒有辱罵兩名警員的意思,「吃屎」、「米蟲」、「神經病」只是她生氣時的口頭禪。

法官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將江婦判處拘役卅天,得易科罰金三萬元;林、陳二員不甘遭受公然辱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各向江婦求償五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官認為,江婦只為表達不滿,即接續以「米蟲」等語辱罵二警員,並非針對非特定對象的口頭禪,且她公開以這些粗鄙的言語辱罵二警員,語帶輕蔑、貶抑人格之意,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確實侵害二警名譽權,判處她須賠償林、陳各二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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