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文科、廉使路口 7/15起抓3項違規

2022/07/01 05:30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用路人注意了!雲林縣警察局繼在斗六市大學路、中山路路口裝設全縣第一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又在縣道一五八線虎尾鎮文科路、廉使路路口建置第二處,預計十五日開始執法,將取締超速、闖紅燈及未禮讓行人三項違規行為。

斗六大學路、中山路口執法見效

為確保交通安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雲林縣警察局向交通部爭取建置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第一處斗六市大學路與中山路路口,從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六月共取締二千五百七十五件,違規行為以紅燈右轉最多有七百九十件,其次分別為違規左轉七百七十九件、超速三百六十四件、闖紅燈三百廿二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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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第二處路口科技執法

縣警察局交通隊發現,科技執法啟用後,該路口事故明顯減少,因此再向交通部爭取二百八十萬元,在虎尾文科路與廉使路路口建置第二處科技執法設備。

交通隊隊長曾智揚指出,縣道一五八線車流量大,尤其虎尾文科路與廉使路路口是去年雲林縣十大易肇事路段,希望透過超速感應器、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等設備,來取締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等三項違規行為。

取締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

曾智揚表示,虎尾文科路速限六十公里,超速十公里內不舉發,超過設定速度則該設備自動拍照取締;未禮讓行人認定方面,行經行人穿越道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在三公尺內(約一個車道寬),就算未禮讓行人,該設備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

曾智揚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提醒用路人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也避免違規被告發讓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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