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 05:30
〔記者姚岳宏、鄭瑋奇/台北報導〕新北市女子林筱路第三度酒駕撞死貧工,為遏止酒駕,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酒駕三法」新法今年元月三十日生效,民眾有酒駕紀錄者十年內再酒駕,甚至致人於死,將面臨無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的重刑。雖然今年一到五月,酒駕移送公共危險件數比起往年雖有減少,但仍有一五一七二件,足見飲酒民眾仍存有僥倖心理。
修正後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規定,酒駕未肇事,處三年以下徒刑,得併科卅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致人於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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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經判刑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交通部指出,據統計,今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六月十七日,計有一四二名酒駕累犯者被公布違規事情及姓名照片。